各处、室、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馆、中心,四会校区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22]16号)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安排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安排
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二、有关工作安排
(一)认真做好师生安全健康工作。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,切实引导师生做好假期期间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,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认真落实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(二)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工作。请值班人员按时到岗、工作到位,保持电话畅通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新葡的京集团4321办公室
2023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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